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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弘爱医院新增放射性核素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厦门弘爱医院新增放射性核素应用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内容。本次公示内容不涉及个人秘密、商业秘密、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予以全文公示。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从本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获取《厦门弘爱医院新增放射性核素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2025年5月19

4、联系方式

①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弘爱医院

联系人:陈宇博

联系电话:13757180326

邮箱:chenyb@raf.org.cn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君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5658032125邮箱:junan@jiance.cc


附件:《厦门弘爱医院新增放射性核素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pdf